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相关部委日前密集出台了实施细则,现将部分内容进行汇集——
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
4月13日,交通运输部出台实施意见,继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服务和交通运输新兴业务领域。
5月18日,铁道部发布实施意见,强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6月18日,国土资源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出台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油气资源勘查开采、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6月19日,国家电监会发布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电力工程建设及物资设备的生产供应等领域。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投资范围,明确提出凡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
6月26日,水利部发布实施细则明确,民间资本投资人依法享有其出资建设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6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实施意见,重点明确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八大重点领域,以及加强指导和监督等五方面保障措施。
社会事业
5月21日,卫生部下发通知,准许社会资本可以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月18日,教育部发布实施意见,拓宽民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允许社会力量兴办民办学校,允许境内外资金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6月28日,新闻出版总署出台实施细则,继续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设立印刷复制企业。
金融服务
5月25日,证监会发布通知,提出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3大类具体措施。
5月26日,银监会发布实施意见,规定民营企业可通过发起设立、认购新股、受让股权、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
6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境外投资健康发展,简化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回管理和境外放款外汇管理。
6月21日,保监会发布实施意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健康、责任、汽车、农业和信用等专业保险公司,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设立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
政策性住房建设
6月15日,住建部发布实施意见,明确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途径和方式,并要求在招标、评标等环节平等对待民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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