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将于8月1日实施


时间:2012-07-02





据了解,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新国标《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将于今年8月1日实施,与2000年首次制定的红木国标相比,这版国标显得更细致和明确。


  新国标主要包含了红木家具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质量明示、试验方法等十项内容。该标准首次对红木家具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规定了以产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来命名和标识红木家具。有别于旧国标对树种的限制,新国标提倡开发和使用新型的红木木料,并规定生产前木材须进行检测。


  产品质量明示卡是《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三大关键内容之一。目前商场上所销售的红木家具仅对家具的尺寸和用料进行了简单的标注,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标注。新国标规定红木家具产品必须配备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明示卡,商家的产品不仅要明确标示,而且标识规格统一,若消费者发现产品“货不对板”,可把明示卡作为申诉和索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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