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监管新规发布,银监会拟拓宽银行融资渠道


作者:高晨 张韦    时间:2012-06-13





在国务院6日举行的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中国银监会于昨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并于2013年1月1日实施。对于新规实施后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的资本补充压力,银监会表示已成立了资本工具创新工作组,将和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发行优先股、二级资本工具、开放境外发行市场等来扩宽商业银行融资渠道。

  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昨日介绍,新规有三大现实意义:一是“防风险”,新规严格了资本定义,扩大了资本对风险的覆盖范围,提高了资本的风险吸收能力;二是“转方式”,新规强化了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机制,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从高资本消耗的规模扩张模式转向资本节约的内涵发展模式;三是“强服务”,新规下调了小微企业贷款、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降低了相关领域的信贷成本,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的信贷支持。

  银行反应 实施初期对银行有一定压力

  招商银行新资本协议实施办公室主任文兵表示,从银行的角度来讲,希望这个《办法》能够更加宽松,给予银行更多的机会。《办法》制定实施是在一个大的国际标准的背景下进行的,但落地到中国还有许多细节的问题待解,它的实施让商业银行感到了一定的压力,主要是体现在内部管理方面,这也是中国商业银行在未来需要改进的。

  光大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马波表示,《办法》是中国深化金融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举措,也是银监会历年来推进的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现代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对整个中国银行业的监管、完善银行业的治理、强化银行内部约束机制改变银行的生态环境、调整银行的盈利模式以及改善经营理念都有积极影响。而办法的实施在初始会对银行有一定的压力,要求银行转变经营理念;强化自身资本管控的能力,包括对业务规划、战略调整、资本规划、资本补充的相关机制的建设。(作者:高晨 张韦)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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