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证监会新政带来什么
民资进入银行业,推开了“玻璃门”
●支持民企进入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降为15%
●民资参与城商行、农信社和农商行,持股比例可超20%
●不单独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限,民企直接融资可获政策支持
银监会和证监会近日分别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记者为此梳理了银监会和证监会“新政”的一些亮点,以及民间资本进入银行证券业的新机会。
民营企业进入村镇银行有重大利好
政策亮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可与其他股东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点评: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是银监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所释放的重要信号。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到15%,显示了监管部门的灵活和审慎。
虽然银行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问题没能根本改变,民间资本依然不能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但有着开放空间的是: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利于拓展特色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的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这将会吸引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到这一新型金融机构中来。
政策亮点: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至20%以上;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民企参与城商行、农信社和农商行持股比例放宽风险处置的,允许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阶段性持股比例超过20%。
点评:监管部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重组有重大突破,即民营企业参与城商行风险处置持股比例被放宽至20%以上,参与农信社和农商行风险处置,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阶段性持股比例可超过20%。
对民营企业来说,将有更多机会参与到城商行、农信社和农商行中来。民营企业将不只是参股,还有机会控股。而城商行、农信社和农商行也将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推动其自身的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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