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改案出炉,劳务派遣或实施行政许可


时间:2012-05-18





实施了4年多的《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争议来自劳务派遣方面。在已经启动的 《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中,劳务派遣自然成为了重点。5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形成,正在征求一些部委和专家的意见。

  数天前,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对外透露,由于目前的准入门槛较低,可能会对设立劳务派遣的公司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士则告诉记者,在他收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写入了这一条款。不过,最终要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来确定。

  根据记者掌握的调研信息,目前超“三性”范围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大量长期使用劳务派遣工问题突出,71.2%的劳务派遣合同存在短期化问题。

  劳务派遣“三性”界定模糊

  现行《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应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由于存在对此“三性”的模糊界定,致使个别用工单位钻了空子。上个月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调研发现,滥用劳务派遣已成《劳动合同法》最大的漏洞。

  记者调查获悉,劳务派遣纠纷已发生在多个行业。

  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专家张起淮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民航系统近一半的员工是通过劳务派遣而来。航空公司确定了要招的员工后,会找到劳务派遣公司,让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从而避免航空公司的各种责任。

  针对民航界存在的劳务派遣问题,张起淮从今年3月开始征集“民航业禁止使用劳务派遣制”意见,目前已经形成了意见准备上书全国人大。

  江苏人社部门的调研发现,有的用人单位将原来与企业签有劳动合同的职工,转至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再逆向派到该用人单位工作。

  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又出现了新的情况,一些企业将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用工协议,改成发包合同、承包合同等形式。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指出,劳务派遣行业无序竞争,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应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

  提案:七成合同存短期化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收到的张鸣起提交“两会”的提案,共有71.2%的劳务派遣合同存在短期化问题。

  提案指出,22.7%的劳务派遣工签订了1年及以下劳动合同,12.8%以完成一项特定工作为期限,35.7%未持有劳动合同文本。有些企业超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规定,大量或全部使用劳务派遣工,并呈长期化趋势,在目前用工单位工作6年以上的劳务派遣工达39.5%。

  调研发现,劳务派遣工月均工资为2508元,月均底薪1370元,其中有30.4%只约定底薪,19.1%只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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