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


时间:2012-04-28





中国商务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26日正式发布。中国政府将大力支持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专门在京召开发布会,解释《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相关情况。

  《意见》规定,中国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的中医药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基本建立起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国际营销体系。制定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政策法规,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建立中医药服务标准,并力争取得国际共识。

  国家将采取若干措施鼓励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以对外援助方式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完善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中医药领域,规范中医药服务及相干产品出口管理程序等,力争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出口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促进中医药服务出口的全面增长。

  商务部部长助理仇鸿表示,中医药服务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进行的以中医药服务为内容的国际贸易。尽管中医药服务贸易对整个中医药行业还是个较新概念,但中国已经开展了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等四种模式的中医药服务贸易。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的界定,从中国境内向外国居民提供中医药远程医疗服务、外国居民来华进行中医药医疗保健或学习中医药、中国人员或机构在国外开设中医诊所、中国中医师赴外国提供中医药服务等都是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具体体现。

  据介绍,中国共有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36000余家,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超过80万人,中医药已传播到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医针灸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被列入世界记忆名录。这些为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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