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国家食药监局《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新规正式实施。新规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儿童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品种,对香精、防腐剂坚持少用或不用原则。
首先,新规明确提出,除了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外,在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还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其次,在预防化妆品可能存在的潜在致敏性危害,还明文规定儿童产品配方不宜使用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同时,不鼓励使用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等。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