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出台,中国加速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时间:2012-03-13





本报讯 国家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十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保障等,是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目标是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坚持出口与进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外贸与外资外经、外贸与内贸、多种所有制主体、东部与中西部等六项协调发展原则,着力提高出口商品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行业协调和政府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外贸主体结构、商品结构、市场结构、贸易方式结构。

《意见》强调,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是优化外贸国际市场和国内区域市场两个布局,加快外贸转型基地、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三项建设,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加工贸易,加快“走出去”带动贸易,发展边境贸易和服务贸易,促进贸易平衡,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意见》提出了完善财税政策、加强金融服务、完善贸易及配套政策、体制机制保障、改革管理体制、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健全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此外,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并结合实际研究制订配套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努力开创我国外贸发展新局面。(商武)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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