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解读


时间:2012-02-22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答记者问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为了解《目录》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本次《目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目录》是我国指导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产业政策。自1995年首次颁布以来,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需要,每隔一段时间适时进行修订,本次是第5次修订。

  今年是我国加入WTO十周年,我国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在利用外资方面,随着我国与世界经济联系加深、投资环境逐步完善,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居全球第二,今年1-11月达1037.7亿美元,同比增长13.2%,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吸纳就业、产业升级、对外贸易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国利用外资也存在诸多挑战,从国内看,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较快,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任务紧迫。从外部看,国际金融危机引发全球经济结构深刻调整,各国围绕资金、技术、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这些变化对我们进一步优化外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提出了要求。为此,去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提出,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外资结构。

  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攻方向,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发展带来的机遇和风险,更加注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外商投资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修订《目录》,适时调整外资产业政策,有利于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方向,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问:今年4月,《目录》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这是《目录》历次修订以来首次公开征求意见,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关键要构建公平、透明、可预见的外商投资政策环境。在此前几次《目录》修订过程中,我们也通过召开座谈会方式征求国内外企业的意见。此次《目录》草案上网征求意见,扩大了征求意见范围,充分体现了我国政策制定的透明度。我们收到了众多国内外机构、企业、个人以及部分国家驻华使馆的反馈意见。对于其中合理的、符合本次《目录》修订原则的意见,我们充分考虑并吸纳进了《目录》,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

  问:请问本次《目录》修订遵循哪些原则?

  答:本次《目录》修订主要有以下原则:

  一是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按照《纲要》提出的政策导向、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开展《目录》修订工作。更加注重提高利用外资水平,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素质人才。

  二是严格履行入世承诺。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遵循WTO规则,凡是入世承诺开放的行业和领域,新《目录》不新设投资限制。在此基础上,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

  三是加强与国内政策法规衔接。将2007年版《目录》实施以来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有关外商投资的内容列入新《目录》,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外商投资准入指导,提高投资便利化。

  四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发展现代产业体系。通过服务业扩大开放,增强三次产业的协调性。鼓励跨国公司增加在华研发投入,设立研发中心,与内资企业开展研发合作,促进利用外资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着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限制或禁止“两高一资”类外商投资项目。

  问:新《目录》有哪些调整,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新《目录》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新形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扩大开放领域,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新《目录》总条目473条,其中鼓励类354条、限制类80条、禁止类39条,分别比原来增加3条、减少7条、减少1条。同时,取消了部分领域对外资的股比限制,鼓励类和限制类中有股比要求的条目比原来减少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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