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我国将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政策


作者:刘国锋    时间:2012-01-30





1月5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提出了“十二五”医改需进一步突破的8个关键问题。卫生部部长陈竺重点指出,“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

  陈竺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推动医疗机构改进服务,形成良性竞争,贯彻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新增医疗服务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并在政策和管理上一视同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

  他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完善制度,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统一药品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办法,实行质量优先、招采合一、量价挂钩,逐步将耗材、设备采购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对部分专利药、高值耗材、大型设备探索面向国内外生产厂家集中采购,对进口产品实行以国际采价为基础的集中采购。

  陈竺提出,将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全面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强化新农合的风险保护机制;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全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医疗机构良性竞争;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分配激励机制。

  其中,全面取消以药补医,今年将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推进支付制度改革,率先推进新农合的支付制度改革。

  据介绍,2012年,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将提高到240元,各地区要从新增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建立省级统筹基金,用于重特大疾病保障,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年底前,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的大病保障;还要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血友病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探索利用商业保险形成多重补充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

  陈竺表示,将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切实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规范采购供应、严格零差率销售等关键节点,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常态化健康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推广中医药预防适宜技术。(刘国锋)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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