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四项国标3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2-01-04





12月27日,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接口的四项新国家标准,根据公示内容,四项新国标已于2011年12月22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21号”批准发布,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基础性技术标准,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和标准支撑。”

  据悉,此次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四项国家标准包括《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和《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工信部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国家标准的出台对汽车和充电桩进行了统一规范,对健全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一天,12月26日,工信部部长苗圩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曾表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明年将实施新能源汽车等4个专项规划以及15个细分领域的规划。

  分析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项规划的正式实施,意味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将进入新阶段,明年相关领域的投资也有望出现实质性增长;而此次政府在基础配套体系建设的相关标准出台,将为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起到重要作用。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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