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宣布取消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时间:2012-01-04





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00亿元。此次取消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同时,对理顺税费关系、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和促进依法行政都有积极作用。

  2008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力度,已先后取消、停征和减免182项中央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减免金额达1780亿元。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