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对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时间:2011-12-16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十二五”期间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