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25个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将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的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调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个人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其住宅小区停车位,或工作场所停车位配套建设充电桩,该类充电桩与新能源车辆的配比不得低于1:1。
据悉,在即将出台的北京汽车行业“十二五”规划中,有望规定在京购买和行驶的纯电动汽车将不被纳入限购范围。也就是说,购买纯电动汽车无须参加摇号,可直接上牌。
纯电动汽车作为低碳时代的交通工具,市场前景为业内人士所看好。但纯电动汽车在市场启动初期,售价昂贵,需要得到政府“有形之手”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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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包括25个城市,第一批: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第二批:天津、海口、郑州、厦门、苏州、唐山、广州;第三批:沈阳、呼和浩特、成都、南通、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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