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信托产品营销征求意见稿近日下


作者:郑智 张力    时间:2011-10-19





在高端财富管理市场,未来谁主沉浮?银行、信托公司、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正在激烈博弈中。

  10月17日,多位信托公司高管向本报透露,《关于规范信托产品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已于近日下发到各信托公司。

  《通知》的核心精神是鼓励信托公司发展直销,实质性的支持措施是允许信托公司设立异地营销中心,并大大简化了产品报备程序。在鼓励直销的同时,对代销进行了规范,要求银行必须将全面、真实的客户信息提交给信托公司,且信托公司必须与客户当面签订合同。

  《通知》重申,信托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产品,这意味着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将继续无缘代销信托产品,仅能向信托公司推荐合格投资者。

  “银监会现在想给信托公司发一把尚方宝剑,迫使银行和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向信托公司交出客户。”业内人士评论说。但信托公司能否真正举起这把剑,则取决于与银行、第三方公司博弈的结果。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通知》在完成意见征求后,将于近期下发。银监会原计划制定《信托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但考虑到制定《办法》程序较复杂,“为了争取时间,改为《通知》,但实际效力差异不大。”

  异地营销放开

  《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可在公司注册地之外设立异地营销中心。异地营销中心总数不得超过5个,但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除外。

  异地营销中心设立的准入门槛为:最近一年监管评级三级以上;受托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达到一定规模具体金额待征求意见后确定.

  异地营销中心获批设立后,可从事:信托产品推介、发行和客户签约工作;为配合产品营销而开展的品牌宣传、市场推广等活动;以及履行对客户的售后服务等。

  为了支持异地营销中心发展,此次银监会还刻意简化了信托产品的报备程序。由目前的同时向属地银监局和异地银监局报备同意,简化为只需向属地局报备,属地局再将资料内部抄送异地局即可,不需要信托公司再找异地局报备。

  尽管银监会鼓励信托公司发展直销,但受制于多重约束,直销团队的建立非一蹴而就。

  比如,信托公司以往多采用项目团队制,每个团队都像一个独立的小信托公司。找项目、做产品设计、发售产品都由一个团队完成,各个团队也积累了一些客户资源。现在,公司要把客户资源全部集中到营销中心,面临内部“诸侯”的强烈反对。

  再如,信托产品的发行目前很不稳定,特别是房地产信托产品受政策变动影响极大。而庞大的销售团队建立起来之后,若产品发行供应不上,销售团队可能因为没有业绩而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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