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公布


时间:2011-10-13





保监会网站9日发布《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办法》设立了市场准入门槛,明确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须拥有5家及以上的子公司,至少要有2家以上的保险中介子公司且保险中介业务占集团业务的50%以上。

  《办法》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名称。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业务以股权投资、管理及支持性服务为主,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活动中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不得动用、截留、侵占下属中介机构代收的保险费、退保金或者保险金。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应当按规定向保监会报送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监会可以要求对中介服务集团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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