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缩果蔬汁(浆)准入条件》10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1-10-09





工信部制订了《浓缩果蔬汁浆准入条件》,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要求,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将实施准入管理,一定区域内将不再批复新建项目,浓缩苹果汁领域禁止新建、扩建加工企业项目。

  准入条件提出,新建、改扩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准入条件指出,新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的产能,应与周边已有同类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之间的距离相适应,但最近也不能低于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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