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特定公租房项目可直接放贷


作者:胥会云    时间:2011-09-21





公租房面积明确以40平方米为主

  千万套保障房热闹开工之余,如何防止资金“断炊”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一道课题。

  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符合条件的公租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也可向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

  值得关注的是,央行和银监会今年8月联合出台的一份通知中已经释放了类似为保障房“输血”的信号。

  政策信号由部委上升到国务院层面背后,是一些保障房项目贷款难的大背景。

  特定公租房项目可直接放贷

  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公租房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今年5月份,媒体曾援引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的话称,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

  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这一面积的界定符合公租房的受惠群体。

  根据上述会议部署,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此外,国务院明确了多项政策,直指公租房的资金瓶颈破解之道,其中明确,中央继续增加资金补助,地方也要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并加大省级统筹力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估计,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投资资金预计达到1.3万亿元,需要中央地方两级政府投入,以及银行信贷、开发商等民间资金的集体参与。

  今年以来,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30亿元,加上执行中追加395亿元以及通过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280亿元,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前1075亿元已全部下达。

  但保障房建设计划分解到各省市后,各地都感受到了巨大的资金压力。

  国务院要求,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不足的地区,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比重。

  与此同时,规范和利用企业债券融资,专项用于公租房等建设。

  事实上,发改委6月份就已经发布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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