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土壤环保规划通过论证


作者:章轲    时间:2011-09-07





国家环境保护部9月5日透露,《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这也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首次开展的土壤环境保护综合性规划。

  据《规划》编制组组长、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陆军介绍,编制和实施《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于统筹安排“十二五”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土壤环境安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介绍,“十二五”土壤环境保护有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对农用土壤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实行优先保护;二是对土壤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实行源头控制,落实好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三是对受污染土壤的使用进行风险评估与管控;四是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试点示范;五是夯实土壤环境监管基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李发生研究员认为,应改革与创新土壤环境监管体制,强化土壤环境的监管与治理手段。在未来5~10年间应推动土壤环境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以省市为单位,制定区域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土壤修复标准。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56.9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2%;中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63.62万平方公里,超过国土总面积的四分之一;中国盐碱化土壤面积约3690万公顷。其中受盐碱化影响的耕地总面积达624万公顷,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7%。

  数据还显示,中国约50%以上的耕地微量元素缺乏,耕地缺磷面积达51%,缺钾面积达60%。由于过度垦殖,土壤因有机质匮乏而导致养分状况失衡,土壤养分长期的低投入、高支出造成全国范围土壤肥力的下降。

  更为严重的是,国家环境保护部此前对3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有害重金属抽样监测发现,有3.6万公顷土壤重金属超标,超标率达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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