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2号精神,促进农机工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业现代化服务,结合农机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农机工业发展政策》,现予以公告。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农机工业发展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我国农机工业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竞争有序、发展协调、增长持续的现代农机工业,满足我国现代化农业对农机日益增长的需求,特制定农机工业发展政策。本政策所指农机主要包括农用动力机械、农田建设机械、土壤耕作机械、种植和施肥机械、植物保护机械、农田排灌机械、作物收获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畜牧业机械等。
第一章 政策目标
第一条建立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产业发展机制,推进农机工业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促进农机工业健康平稳运行。
第二条从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对农机的需求出发,加快先进适用、市场急需、质量稳定可靠、技术领先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促进农机工业的振兴。
第三条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实行行业准入管理,整顿行业秩序,淘汰落后产能,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第四条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快集团化、集约化进程。以产业链为纽带,构建符合国情、布局合理、专业化协作、集中度高的产业格局,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
第五条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突破和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机产品,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六条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机品牌,建立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完善的农机售后服务网络,形成产业综合竞争优势。
第二章 技术政策
第七条鼓励研发适合国情、先进适用、与农艺相结合的农业机械,支持引进、消化吸收新型高效农业机械设计制造技术,增强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农机工业创新发展。
第八条积极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在农机产品的应用,大幅提升农机产品自动化技术水平。
第九条优先支持研究粮棉油糖作物全程作业装备技术,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经济作物、农产品加工、健康养殖、生物质综合利用等装备技术。持续支持研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本质安全与高效利用技术,为农业资源的高效安全利用和降本增效提供装备技术支撑。
第十条鼓励和支持发动机、电控、传动、液压等关键零部件的开发、制造,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零部件企业要主动参与主机厂的产品开发,加快进入国际农机零部件采购体系。对关键零部件制造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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