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拟制订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


时间:2011-07-12





7月8日,据证券日报报道,银监会昨日邀请相关政府部门及专家学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框架进行了初步讨论。有专家建议,存款保险条例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宜同时推出。

  5月20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11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专门适用于金融机构破产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此前也提及,要加快建立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规,防范银行道德风险。"不仅小型银行可以倒闭、破产、退出市场,大型金融机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如果经营失败,也同样面临关闭和退出市场。"

  "银行从盲目信贷到过渡扩张其后果便是资本金趋紧,如果风险管控不了的话,就肯定会出现流动性的危机。"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监管层很有必要设立退出机制来管控银行风险,因为只有退出机制才能利用市场的手段让资源有效整合,防范道德风险,其中完善立法和加强风险管理是关键。

  另有消息人士称,实际上,金融危机时期,银监会就已开始起草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但当时由于考虑到市场环境和人们的信心等因素,破产条例没有广泛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中国经济形势良好,各家银行的风险管控指标也已达到较好水平,此时推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建立应该是一个适宜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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