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方案上报国务院


作者:耿雁冰    时间:2011-06-15





  6月12日召开的“蓝天新型高效煤粉锅炉助推节能减排成果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所所长韩文科向媒体介绍,“十二五”节能减排专项规划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

  记者获悉,目前围绕“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共有两个相关规划,一个是《“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下称《方案》,另一个是《“十二五”节能减排专项规划》下称《规划》,后者可以说是前者的具体落实措施。

  目前《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将于近期出台。而《规划》处于起草完善阶段,即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然后上报国务院,“最快也要8月份出台”。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节能与减排专项规划是分开制定的,而“十二五”期间将二者放在同一个规划中,节能部分由发改委负责, 减排部分由环保部负责。

  关停空间有限

  为确保实现我国政府承诺的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的目标,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单位GDP能耗降低16%。

  “虽然 ‘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调到16%,但是难度越来越大了,前期我们关闭了大量的低效小火电,也关闭了很多高耗能产业,‘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关闭企业已没有那么多空间了。”韩文科告诉记者。

  6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统计局发布了“十一五”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数据,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19.1%,除对新疆另行考核外,全国其他地区均完成了“十一五”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有28个地区超额完成。

  这样的数据得来并不容易。去年年底,有些地方为了冲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不惜拉闸限电。

  在确定“十二五”16%的目标之前,发改委曾数轮征求相关行业的意见,就是要避免“十二五”节能减排出现的过激做法。

  据悉,为了使节能规范化,在《规划》中明确提出了硬性要求,比如依法节能,使节能由劝导、鼓励逐步转向依法强制执行,坚决制止各种浪费能源资源的行为。

  此外,在《规划》中,对分解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评价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同时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行业盲目扩张。

  结合各省产业升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工信部于5月份将今年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地。

  韩文科认为,“十二五”的目标下发到各个省还是有压力的,16%的目标并不轻松的,同时中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下来就是一方面要完成节能减排的指标,另一方面又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无疑难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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