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五年时间的期盼、质疑和等待,全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终于迎来突破。6月2日,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释放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明确信号。
该座谈会指出,不同社会功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表示,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整个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提,分类改革完不成,人事、工资、保险等事业单位的改革都很难深入推进。”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
也正是这个原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成为第一个五年改革目标的一项硬性指标。根据此前下发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2011-2015年的五年时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过去的分类改革大都是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行为,中央除了出台一些指导意见外,一直没有统一的政策出台,这是中央第一次针对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出台相关政策。”汪玉凯说。
如何“剥离”是难点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酝酿了五年。
早在2006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就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
《方案》规定,对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转为行政机构或进行其他调整,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与其他单位分拆整合,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至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则再划分为三个类别。
自此,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始酝酿。同年,上海、重庆、浙江、广东、山西5省市被纳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试点城市。然而,由于对分类归属、工资薪级、退休待遇等问题持不同意见,事业单位出现员工不断上访、怠工、怠课等现象,最终导致相关单位迟迟不愿启动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难在如何”剥离“。”汪玉凯告诉记者,分类之难,难在几乎所有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沾了经营”,绝大多数事业单位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商业项目,行政、公益、经营职能混在一起,难分彼此。比如有些新闻出版单位,既有政府宣传职能,又有广告、房地产之类的项目。还有一些行政附属单位,如统计、培训、信息服务等机构,有行政职能,也有经营项目,是应该回归政府体系还是转为企业,这一点很难分清楚。
其实,划为行政也好,归为公益也罢,无外乎利益的划分。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涉及利益待遇调整和转轨费用问题,分到哪一类,直接关系到该单位能否获得或能获得多少财政拨款的问题,分类也就是分钱。
人保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在过去,国家财政就是“撒胡椒面”,人人都能吃到一点,但人人都吃不饱,导致基本公共服务难以实现均等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后,对于事业单位,财政不再“撒胡椒面”,而是有重点地投向行政类、公益类。因此,事业单位都希望自己可以划分为行政或是公益类,继续享受原有待遇。
本报记者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获悉,分类改革完成后,约80%的事业单位归属为行政类和公益类,原则上将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编制内,其余约20%的单位则变身为“体制外”的经营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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