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引发的铅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严重威胁群众健康,为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保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铅蓄电池包括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及再生铅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严格环境准入,新建涉铅的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铅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各省区、市环保厅局要对本省区、市的所有新建涉铅的项目进行统筹考虑,禁止在重点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铅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内新、改、扩建增加铅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非重点区域的新、改、扩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项目必须遵循铅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的原则,且应有明确具体的铅污染物排放量的来源。
对于现有铅蓄电池或再生铅企业,未依法落实防护距离的,应立即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经地级市以上环保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铅冶炼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省级或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进一步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铅蓄电池企业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极板铸造、合膏、涂片、化成等工艺进行全面污染治理,必须建设完善的铅烟、铅尘、酸雾和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并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减少无组织排放。
严禁将铅蓄电池破碎产生的废酸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及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接触铅烟、铅尘的废弃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重金属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要进一步规范物料堆放场、废渣场、排污口的管理,逐步安装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自行监测能力,建立铅污染物的日监测制度,每月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