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全国肉丸行业标准审定稿已于上月中旬讨论通过,正在上报国家商务部。审定稿中最主要的内容包括“含肉量低于45%不能叫肉丸”,并着重强调进入销售渠道的肉丸必须经过预包装,不可“裸卖”。
“标准的核心内容是制定了理化指标和相关指标的检验检测方法。”杭州唯新食品有限公司品控部一位参加定审讨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一标准执行对象是生产肉丸的食品加工企业,目的在于规范市场。
据悉,这次行业标准针对的对象是以畜肉、禽肉、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淀粉等食品辅料,经绞碎、腌制或不腌制、乳化(斩拌或搅拌)、成型、熟制或不熟制、冷却、速冻或不速冻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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