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民意,截止日为5月25日


作者:孙乾    时间:2011-04-27





本报讯(记者孙乾)中国人大网昨天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我国已先后两次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2006年1月1日起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此次,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

  同时,草案将现行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使用范围。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

  按照草案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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