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


作者:陈文    时间:2011-03-24





规定新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应当有稳定可靠的萤石资源保障,且总规模不低于5万吨/年。专家表示,这一政策将推动行业整合,导致氟化工产业链价格上涨。未来,小企业将被逐步淘汰,龙头企业则将获得更有利的市场地位。氟化氢行业洗牌在即。

准入门槛提高

据《准入条件》规定,新建氟化氢生产装置、新设立氟化工企业应当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有稳定可靠的萤石等资源保障。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禁止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装置。除开发生产高纯、超净的电子等行业专用氟化氢产品和生产自用的氟化氢原料外,不得新建、扩建非原料用的氟化氢生产装置。

《准入条件》还规定,新建生产企业的氟化氢总规模不得低于5万吨/年,新建氟化氢生产装置单套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万吨/年。文件另对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装置的萤石消耗、综合水耗、综合能耗等作出具体规定。“ 目前,政府已将氟化工原料萤石列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同时对氟化氢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也给予了高度关注。

《准入条件》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出台的。”专家表示,该政策体现了国家保护和整合萤石资源的决心。在他看来,《准入条件》既考虑了国内产业的承受力,又为接下来的行业整合进行铺垫。未来,国内小型氟化工企业生存将日益艰难,规模型的龙头企业则将从行业整合中受益。“ 其实,一些大型氢氟酸企业该上的产能之前都已审批了,这一政策只是对一些新入者设立了高门槛。”萤石分析师张利表示,“氢氟酸短期内将只涨不跌。”

氟化工产品价格将上涨

兴业证券分析师郑方镳则认为,《准入条件》将推动氟化工产业链产品价格上涨。一方面,由于市场对国家控制萤石资源的认识进一步加强,萤石稀缺性资源的属性将在市场价格中得以反映;另一方面,政策出台后全球含氟化学品可能供应短缺继而价格普涨,这将反向推高国内氟化工产品的价格。他认为,政策对龙头企业扩张整合和销量提升方面都有显著的利好。由于未来氟化氢出口量可能无法满足全球的需求,国外企业将被迫购买更多氟化氢下游的含氟化工品做进一步的深加工。而这些品种目前只有几家氟化工龙头企业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因此这部分需求的增长将提升龙头企业的销量。

来源:中国石化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