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正在修订,个税级次将拉宽


作者:郭一信    时间:2011-03-18





  个税改革将率先打响2011年结构性减税的第一炮。温家宝明确指出,2011年将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除了免征额上调外,减少税率级次、拉宽级次间距等预期,都将成为个税改革的主要方向,“个税改革最后的减税效果肯定是通过多手段综合下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对本报记者表示。

  “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是温家宝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2011年税收改革的总体表述。以上只是上述表述的前半句内容,而在减税之外,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向综合转变的改革亦在推进中。实行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有赖于税务机关提高征税能力,而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有望在增强税务机关掌握个人信息方面有所突破。

  参与《税收征管法》修订讨论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对本报记者透露,《税收征管法》大约在2011年4月报到国务院讨论征求意见,预计希望在2011年底上会,期望能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即2012年年底前通过。

  “推进综合型个人所得税难度大,以及说未来房产税征收难度大,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些都属于针对个人的直接税,而现在税务机关对自然纳税人的征管能力和机制都不足。”施正文表示,“未来新《税收征管法》将增加税务机关对个人纳税者的纳税能力。”

  低税率级次拉宽

  实现给中低收入者减税的目的。

  据接近财政部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新的个人所得税方案除了上调免征额外,还有望将低税率的税率级次拉宽,从而实现给中低收入者减税的目的。

  “扣除免征额后,现行个税税制对5000元以下收入有三档税率,500元以下部分税率5%,500-1500元部分税率为10%,2000-5000元部分税率为15%,等于5000以下原来都是适用10%多的税率。”上述人士表示,“新方案可能会改为5000元以下部分统一适用5%的税率,等于大大降低了税率。”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