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加盟合同示范文本5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1-03-16





  本报讯 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月1日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供企业签约使用或参考,以此规范快递企业的加盟行为。


  据了解,该合同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制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合同示范文本从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特许经营权的授予、特许人的义务、被特许人的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多方面,进一步规范快递企业加盟行为,指导快递企业提高管理效率,节约交易成本,规避经营风险,平衡加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快递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意义,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快递企业做好施行工作。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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