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发布了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值得关注的是,该细则首次纳入融资融券业务的网络投票相关规则。
此次修订纳入了针对融资融券新业务的网络投票相关规则,并明确规定,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当分别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和委托人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以反映实际投资者的投票意见。
修订后的网投细则将“上市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单列,投资者可以按照操作流程,方便快捷地完成网络投票。
新细则第三条还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八种情形,方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在实践中把握。
来源:北京青年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