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宣布,近日,证监会发布了5个并购重组法律适用意见,包括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认定,要约豁免申请条款选用,二级市场收购的完成时点,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等。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因三年连续亏损股票被暂停上市、最近一年期末股东权益为负值、最近一年亏损且其主营业务已停顿半年以上四种具体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其面临严重财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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