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车船税立法吸纳民意分档征税


作者:何雨欣 罗沙 周婷玉    时间:2011-02-28





在吸纳民意的基础上“大修”后,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5日表决通过了车船税法。根据这部法律,中国车船税将由统一计征改为按排气量分7档计征,虽然最低和最高税额相差90倍,但占乘用车87%的车型税额没有增加。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25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根据中国现行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小型客车按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统一计征。一些车主呼吁,豪华车和普通车一视同仁,不论品牌和排量,都按相同的税额缴税,这有失公平。

  2010年10月,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时,将车船税统一计征规定修改为按排气量大小分7档计征,税额幅度为60元至5400元。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车船税的税额幅度上调过大,尤其是排量在1.6升至2.0升之间的主打车型,给大部分车主增加了负担,建议经更细致的测算后适当降低。此外,车船税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不少公众也要求降低税额幅度。

  此次出台的车船税法吸纳了常委会委员及公众的建议,将核定载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即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档,其中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幅度为60元至660元,税额上限较草案降低了300元。

  据测算,根据法律的规定,占目前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的2.0升及以下乘用车车主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将与原来收入基本持平。

  另外,根据车船税法的规定,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的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3600元至5400元,最大差距达到9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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