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将覆盖营业税征收范围,成为贯穿工、商、服务业的税种,同时营业税将取消。此项改革可能首先从交通运输业切入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孙雷 刘明霞
“十二五”期间,中国将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以“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这一税改思路将写入即将提交3月份全国两会审议的“十二五规划”建议稿中。
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已决心推进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的“扩围”改革,割裂16年之久的增值税链条有望被真正修复。中国政府希望以此为催动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铺平道路。
然而,增值税“扩围”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现实的利益格局不仅错综复杂,而且是动态、不断变化的,要厘清它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可能颇费时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另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鉴于改革的复杂性,此项改革最可能首先从交通运输业切入。
头号税种再改革
即将进行的新一轮增值税改革,被称为增值税“扩围”。这意味着增值税将覆盖营业税征收范围,成为贯穿工、商、服务业的税种,同时营业税将取消。
增值税“扩围”改革思路并非始自今日。
31年前(1979年),增值税作为舶来品被引进中国,在经过了1983年、1994年两次大规模改造后,中国的增值税终于有了较为规范的税种形态和制度,也迅速成为中国第一大税种。
从那之后,增值税的转型、扩面改革便一直是业界持续关注的热点。“无论从增值税本身固有的特点、在中国的现状还是从它对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意义来考虑,都应该把增值税的改革作为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委员程法光说。
增值税是全球110多个国家实行的一个税种,税负中性、公平。
它有三个明显优点:“全覆盖”,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应该覆盖到全部行业;“全链条”,因为不论任何行业都执行增值税,比如从开矿一直到形成最终商品到消费者手中,这个链条都是不断的;“全抵扣”,全链条使得前一个环节纳过的税收全部都抵扣掉,剩下部分才是本环节该交的税收,增值就纳税,不增值就不纳税,多增值就多纳税,少增值就少纳税,税负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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