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仲禾)日前,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办法所称的部分行业企业是指建筑、服务、矿山等行业中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小型矿山企业等。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工伤保险费的方式缴纳工伤保险。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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