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新建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


时间:2011-02-09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24日发布《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条件》规定,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但对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节能环保等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和核准。

  《条件》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的原则,制订了多项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在项目建设条件和生产布局方面,《条件》规定,多晶硅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投资中最低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0%。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电价较高的地区新建多晶硅项目,对缺乏综合配套、安全卫生和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

  同时,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但对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节能环保等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和核准。

  多晶硅行业将出现洗牌,弱者出局,强者地位更加巩固,未来国内将出现几家大型多晶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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