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个税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


作者:耿雁冰 郭一信 师同    时间:2011-01-06





“十二五”开局之年,个税改革有望获得突破。

  据消息人士透露,近日,新的个税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方案将对整张税率表作出调整。

  “新的个税改革方案,可能不会改变2000元的起征点,但拉开了税率级次,也对税率作了相应调整。此外,改革方案在个税征收制度上作出了一些推进,可能会将其他所得的800元征收点调整到工资所得的2000元同等水平。”该消息人士告诉记者。

  2010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共同完成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起草工作。该草案对个税制度进行了多处修改,以达到为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的目标。

  据悉,此次个税修改的目标包括:适当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推进合并应税所得项目、适当调整税率级次;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改善征管条件等内容也被写入草案。

  社科院财贸所所长杨志勇告诉本报记者,虽然此次个税改革免征额不上调,但缩减税率级次、扩大税率级距以及适当下调税率之后,肯定会起到减税的效果。

  最高档税率下调

  “最高税率的设定目前存在争议,很有可能会下调。”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到45%,而国际上多为4到5级税率。此次个税改革调减级次后,可能只保留5-6级税率,而相应的级距扩大后,可使中低收入者复合到最低的一、两级税率之上。

  “个税调减级次,对中低收入者会有好处。级距扩大,使中间收入人群不会很快跨入高收入税率中去,这就减少了他们的负担。”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宏观经济室主任梁朋强调,个税改革对中低收入者有一定帮助,但现在主要问题是初次分配。收入的初次分配问题没有解决,想通过二次分配制度来调整,难度比较大。

  此次税收改革变化最明显的,是针对高收入人群税收的调整。根据目前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对月薪超过10万将以45%的税率征收个税。

  “最高税率的设定目前存在争议,很有可能会下调。”杨志勇表示,“现在中国的最高税率,相对于国际水平来看已经过高。”

  梁朋也认为,调整45%的最高档税率,对税收是有好处的,因为国内实际上很少有人能够征到45%,部分高收入者会采用某些方法不在国内纳税。而调整后的税率,可以增加实际的境内纳税。

  此外,此次个税改革除了调低45%的税率,还有可能将最高档设置调高到10万元以上。杨志勇也认为,现在最高税率月收入10万的适用级次,同当前经济发展程度脱节,应该适当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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