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政策


时间:2010-12-13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去年8月份以来,全国已有超过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明显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但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了较大收支缺口。因此,必须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政策要点 【经费安排】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成本通过政府补助和服务收费补偿;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支出由政府足额安排;2010年政府按照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11年起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服务成本制定并逐步调整到位,医疗服务收费增加部分由医保支付;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

  【基层医卫机构改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乡村医生补助】

  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符合条件村卫生室的门诊服务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非公基层医卫机构】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合理补助,并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

  进展

  基本药物6成覆盖目标延期

  卫生部部长陈竺日前表示,到2011年3月底前,全国将有6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而在今年初的国办通知中,“60%目标”则列入2010年工作安排。

  基本药物制度目标延期已有先例,今年2月,据《第一财经》报道,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确认,规定的2009年“各省区、市30%基层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已经被推迟到2010年的2月份完成。

  多位医改专家对可能出现的再次延期表示“原因复杂,不便多谈”。上述报道则认为,“30%目标”推迟的主要原因,是在取消药品价格加成制度之后,用于补偿基层医疗机构的资金需求超出了财政部门的承担能力。

  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显示,去年8月份以来,全国已有超过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了较大收支缺口。必须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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