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出台意见拟淘汰生产蓄电池小企业


作者:张奕    时间:2010-12-10





本报讯 工信部近日发布的《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2013 年底前,淘汰汞含量、镉含量过大的碱锰电池和铅蓄电池,淘汰规模过小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该方案现向工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期限为2010 年12 月10 日。

根据《方案》,2013 年底前,要淘汰汞含量大于0.0005%的扣式碱锰电池,淘汰镉含量大于0.002%的铅蓄电池,淘汰20 万千伏安时/年规模以下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限制新建50 万千伏安时/年规模以下铅蓄电池生产项目,限制新建、改建企业引进设备生产镉镍电池和糊式锌锰电池。《方案》还提出,到2015 年,中国电池行业汞、镉耗用总量分别削减80%和70%,铅蓄电池单位功率耗铅量减少10%;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固体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规范完善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再生利用体系;按现行清洁生产评价体系,30%以上规模企业的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中国是电池生产大国,2009 年产量为400 多亿只,占全世界50%以上。而巨大的生产量带来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2009 年,电池企业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总量1200 多万吨,其中铅蓄电池企业排放废水1000 多万吨;产生含重金属固废22 余万吨;而废旧铅蓄电池有组织回收率不足30%。(张奕)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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