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把起草完的文件递上去了。”11月18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信部官员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这是一份关于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方面的建议,日前已经上报给了国务院有关部门。
《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在“三免三减半”政策期满后,有望享受所得税率在15%的基础上减半征收的优惠,而这一优惠政策也将成为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
工信部建言减税
据上述官员透露,工信部早在几个月之前便召集有关专家、企业面谈,讨论和拟定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稿。
“对从事新能源、新材料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建议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在‘三免三减半’优惠期满后,可考虑对其所得税率在15%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这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说。
所谓“三免三减半”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除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外,还有从事节能环保、沼气综合利用、海水淡化等行业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在扩容,随着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最终确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企业,也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
“减税可以减轻负担,扩大企业生产,鼓励企业投资,最大的好处就是增强了应对危机的能力。”美华博大环境工程公司财务总监窦维东对本报记者说,“战略新兴产业的范围几乎涉及到各个层面,甚至一些刚刚转型的知名企业。对企业来说,这相当于政府补贴了一大笔钱。”
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教授靳涛也认为,仅此一项税收优惠就可使企业每年的利润增加20%。
“如果企业所得税减一半,公司能够少缴纳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税收,这笔钱能加速现金流转,对刚步入正轨的中型企业来说影响还是很大的。”北京安力斯科技发展公司总经理蔡晓涌表示。
事实上,国家对高新技术公司实施税收优惠早有先例。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税率缴纳,而一般企业是25%。在研发方面,不仅减免所有研发环节所需费用的税,还将在此基础上,按照1.5倍的方式计算免缴税款,即企业所得1000万,研发环节投入100万,则企业仅需按照850万的基数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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