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


时间:2010-11-05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卫生部获悉,新版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首度明确将调制乳粉中DHA的食用量定为“≤0.5%(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DHA近年被不少食品企业宣传为“脑黄金”,给人印象好像加得越多越好,如果上述标准最终获得通过,则意味着DHA不能随意加了。


  日前,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新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列出了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名单。DHA一栏仅列出3类食品,分别是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包括调味乳粉和调味奶油粉)、大米及其制品(大米、米粉、米糕)、小麦粉及其制品,而且均注明“仅限儿童食品”。前者的食用量限定为“≤0.5%(占总脂肪酸的百分比)”,后两者为“66mg/100g,使用量以纯的DHA计”。

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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