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管局启动付汇核销制度改革


作者:欧阳晓红    时间:2010-11-03





一手抓风险,一手促外汇管理改革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再出政策重拳。

  10月27日,旨在遏制违规跨境资金流动、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发布《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称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推广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

  这是继今年5月在七个地区进行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下称进口核销改革)试点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的改革。

  《通知》有四点主要内容,如企业的正常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贸易项下对外支付得到极大便利;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减轻银行负担,便利银行日常业务操作;外汇局对企业实行名录管理,进口付汇名录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企业异地付汇无需再到外汇局办理事前备案手续;外汇局利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监测预警,对异常交易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企业分类考核等级,并实施分类管理。

  事实上,改革新政可令外管局通过全面掌握和比对企业的贸易资金流和货物流信息,加强持续和动态的监测分析,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跨境资金的流动。为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其改革基本思路是实现进口付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向非现场核查、由行为审核向主体监管的转变。

  就此改革,外管局称,是对现行核销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贸易外汇管理体制机制的有益创新。

  外管局解释,除降低企业成本,方便企业经营,使合规企业的正常业务活动“无障碍”进行外;还可以防范风险,比如,当外汇形势发生变化以及贸易主体实施不当行为时,外汇局将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加大对“B类”和“C类”企业现场核查力度,实施严格的分类监管措施,并对违规企业予以处罚。 (记者 欧阳晓红)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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