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药工业首部产业政策印发


时间:2010-10-09





  为加快农药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强农药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引导农药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农药产业政策》。这是我国首次制定的农药工业产业政策。《政策》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农药工业发展的重要方针。


  控制总量、加大产业集聚、提高产业集中度,成为今后我国农药产业发展的重点。《政策》指出,要严格控制农药生产总规模,将农药工业的发展模式由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要大力推动产业集聚,加快农药企业向专业园区或化工聚集区集中,降低生产分散度,减少点源污染。到2015年,力争进入化工集中区的农药原药企业达到全国农药原药企业总数的5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


  《政策》同时指出,新建或搬迁的原药生产企业要符合国家用地政策并进入工业集中区。对不符合农药产业布局要求的现有农药企业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增品种和扩大生产能力,推动其逐步调整、搬迁或转产。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地区新增农药厂点和盲目新增产能,限制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产能过剩产品的生产。


  在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同时,《政策》提出,要促使农药工业朝着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的方向转变。到2015年,农药企业数量减少30%,国内排名前20位的农药企业集团的销售额达到全国总销售额的5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


  记者注意到,降低农药对社会和环境的风险成为未来农药产品研发的重点。


  四部委指出,要加快高安全、低风险产品和应用技术的研发,逐步限制和淘汰高毒、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农药产品和工艺技术;建立和完善农药废弃物处置体系,减轻农药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到2015年,污染物处理技术满足环境保护需要,“三废”排放量减少30%,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30%,农药废弃物处置率达到30%。到2020年,“三废”排放量减少50%,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50%,农药废弃物处置率达到50%。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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