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行业许可证制度或将出台


时间:2010-10-08





  日前,第十一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2010年担保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广州召开,会上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巡视员狄娜和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工作部副主任文海兴透露了下一步对担保行业的整顿和部署,并透露或将推出许可证制度对担保行业进行规范。

  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巡视员狄娜表示,下一步将着手研究制定担保业发展规划。在现有15省市再担保机构设立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再担保的模式、机制及政策条件。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收入继续给予三年营业税减免和所得税税前提取准备金政策。

  狄娜称,对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目前一直没有统一,但目前工信部正在讨论关于大、中、小、微的划分标准,但由于用什么指标、怎么划分标准非常复杂,预计年底出台会比较困难。

  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工作部副主任文海兴在会上表示,当前监管层的工作重点在于担保行业的规范和整顿,明年3月底将完成全行业的整顿。文海兴称,担保行业“异化”现象比较严重,挂着担保公司的牌子却不做担保业务,许多担保公司热衷于高风险投资、高息借贷甚至非法集资,担保机构的稳健性造成极大的威胁。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带担保字样的公司约1.4万家,融资性担保机构累计担保金额1.7万亿元。规模和业务量排在前几位的主要是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四川。单在这1.4万家担保公司中,与银行合作开展业务的担保机构仅为6500家,不到总数的一半。

  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文海兴表示,未来的监管指导意见也许将从准入门槛上入手,可能会首先出台“许可证制度”。“以后监管将由各地监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在500万元自主确定机构准入的资本门槛,规范整顿以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只与持证的担保机构合作。”文海兴说。

来源:南方日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