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中国证券报》日前报道,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称,将力争早日出台《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县级以下政府不再具备投资管理权限。
该报道引述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投资司相关人士的话说,《条例》已列入2010 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在积极推进中。据了解,目前,中国对政府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审批制。其中,中央投资项目的审批权原则上属于国家发改委,但是在铁路、高速公路、水利、环保等工程领域,涉及诸多部委的权限。此外,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则归于地方政府,一些规模较小的政府投资工程甚至在县市就可以得到审批。国家发改委人士称,这种投资管理体制将发生巨大改变,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部门为投资主管部门,能够履行相应投资管理职责,县级以下政府则不再具备投资管理权限。(钟政)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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