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工信部推出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工信部成为我国汽车行业主管部门以来,首次发文对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进行规范。
新规强势登场
2004年版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在新增企业的生产准入条件中,要求企业必须具备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控制能力。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中,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即与公告车型信息、型式试验样车、产品合格证的内容相一致,产品技术参数的公差值应在允许范围内。
作为工信部规范生产一致性的第一枪,《办法》规定:以前发布的相关规范,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都以本管理办法为准。这样的表述显示了工信部规范生产一致性问题的决心。
生产一致性问题在汽车行业是多年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为了确保《办法》能有效落实,近两个月来,工信部对市场销售环节车辆产品开展了清理检查,包括安全、环保、节能等关键技术性能项目的一致性检查,对问题较多车型的生产企业进行整顿。据记者了解,在今年“3·15”中央电视台曝光卡车防护栏生产一致性问题之前,工信部就已经开始《办法》起草工作,并且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到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重点是怎么做才能使《办法》更有可操作性,从而保证《办法》真正落实。《办法》公布后,工信部的相关部门连续召开座谈会,向企业和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详细解读《办法》,部署下一步工作。
公告有何亮点
具体来说,《办法》有两个亮点。
先,《办法》第一条明确规定,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工信部制定了《办法》。这是第一个针对生产一致性而设立的法规,填补了生产一致性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虽然《办法》里面的很多条款都不新鲜,已经存在于各个部门的文件里,但以前的法规并不系统。现在出台一个专门的文件来规范生产一致性管理,以后执行起来有理有据。这是法律意义上的进步,也说明工信部下决心从源头上解决生产一致性问题。
其次,《办法》公布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年度工作方案》,确定重点实施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的企业范围、产品类型及项目。这表明,相关部门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抽查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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