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征税对象将是企业而不是个人


作者:赵鹏 易靖    时间:2010-08-12





本报讯(记者赵鹏 易靖)征收环境税,北京将不会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同时环境税征税对象将是企业而不是个人。昨天,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刚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孙刚表示,环境税包括对直接的污染物征的税,比如碳税、硫税、污水处理费、垃圾税等直接污染物。其次是对一些可能产生污染的产品征税,比如说煤炭、石油、能源,还有汽车。不过,试点初期恐怕还有一个先易后难的过程,可能环境税一开始推出来的时候,首先只对某几项污染物征税。同时,针对相关污染对老百姓征收的税费,还是会按照目前已经有的办法来执行。因此将要开征的环境税,它的征税对象基本上是以企业为主,而非个人。

  对于征收环境税的试点地区,孙刚透露将没有北京。他表示,环境税试点会选择几个地方,每个地方选择一个城市,而且每个地方所试点征收的内容都不一样。即征税所涉及的行业、种类都是不同的。

  至于开征时间,孙刚透露,最快也要到十二五期间。今年开征是不可能的,至于在十二五前期,还是后期开征,还要考虑征环境税是否会引发物价上升的问题,最后再由有关部门来决定具体时间。

来源:京华时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