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保险静待开闸,优惠已有初步方案


作者:李军慧    时间:2010-07-06





一波三折的上海保险税收优惠试点时隔半年之后,终于有了新的进展。

  在6月23日陆家嘴论坛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施红透露,个人税延性产品目前已经形成初步的方案,一旦试点的有关政策明确,保险业将抓紧落实产品、平台等有关事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税收优惠型保险产品对于消费者和参与的保险公司都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故保险业的积极推动理所当然。

  税延保险未停滞

  “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进展牵动着金融市场的心弦。

  因财政部泼“冷水”,外界曾担心税延养老险试点将终止,但6月23日施红的表态打消了这一疑虑。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是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意见中促进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头项目,因其对消费者和险企双向利好,被业内所追捧,甚至被认为是改变整个保险业消费模式,将改变“被动消费”模式向“主动消费”转型。投行业也因此将之视为影响保险股中长期走势的重要催化剂,资本市场已多次对此做出积极反应。

  但财政部却泼了一瓢冷水。2009年12月11日,国税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及我国尚不具备将企业年金递延至个人退休领取环节征税的基本条件。税延养老险试点可能终止的说法不胫而走。

  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和上海市政府一直积极推动税延养老险试点工作的进展。在去年的陆家嘴金融论坛上,中国保监会与上海市政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为此,上海市政府成立了由上海市金融办、上海保监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税局共同组成的项目小组。

  “保监会积极推动延税试点这项工作,并派专门调研组到上海研究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在各部委之间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力保这项工作能够积极在上海实行。”接近保监会人士介绍。

  “上海试点开展可以期待,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在全国推开的难度依然很大,中国养老金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现实瓶颈的制约。”上述人士称,“目前,企业年金各管理主体获得的业务大多为存量计划的转移,新增业务规模有限,推行有吸引力的养老险企业和个人缴费税惠政策,税务部门需要让渡的利益较大,各方面很难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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