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将实行


时间:2010-06-09





  本报讯 曾被用在冰箱和汽车中的俗称“氟利昂”的制冷剂CFC-12、在发泡保温材料中被用作发泡剂和膨胀剂的CFC-11,这些破坏臭氧层的物质将得到进一步控制。5月25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召开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暨含氢氯氟烃加速淘汰会议。来自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美国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北京大学等机构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据了解,大气平流层中的臭氧层可以吸收绝大部分有害的紫外线,使生物免受危害。但人们大量使用的一些含氯和含溴的人造化学品严重破坏了臭氧层,给人们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危害。《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也是我国首次将加入的国际环境公约转化为专门的国内法的一部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逐步消减和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切实履行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有利于调整优化相关产业结构,提高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节约能源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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