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垃圾焚烧项目用地要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严禁擅自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
意见提出,要根据焚烧厂服务区域现状和预测的垃圾生产量,适度超前确定设施处理规模,推进区域性垃圾焚烧飞灰配套处置工程建设。同时,要充分考虑飞灰处置出路,加强飞灰污染防治,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建设,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优化配置焚烧、填埋、生物处理等不同处理工艺,实现在园区内有效治理。此外,意见对现有垃圾焚烧厂还提出了针对技术工艺、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的意见,表示对整治后不能达标排放的将依法关停处理。(万静)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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