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昨日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申请人须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
根据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整体框架可以概括为“4+2+7”,即明确了申请人参加积分的4个资格条件: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2项基础指标: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情况;7项导向指标:包括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方面。
另外,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还设计了系列导向指标,如对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予以加分,以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对居住地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或就业地和居住地同时从城六区转移到郊区的申请人分别予以加分,以引导优化人口城市空间布局。此外,还设置了2项减分指标:涉税违法和行政拘留记录。
每年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或不一样
对于公众关注的积分落户分值问题,北京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因此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即“先申请、后划线、定规模”。因为每年申请情况会有变化,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年度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管理办法还规定,实行积分落户公示制度,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要经过公示环节才能落户。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取消当年及以后5年的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也将予以注销。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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